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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家银行同奈省分行

越南国家银行同奈省分行。

地址:同奈省,边和市,430号,第85-93号。

电话:0613.822513

传真:0613.825006

I.        职能,任务,权限:

根据国家银行行长1999/01/11日之决定编号25/1999/QĐ-NHNN关于颁布中央直属的国家银行省,市分行组织与活动规制。

组织普及,指导有关货币和地方银行活动法律规范文件之执行。

按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清查、检查信用组织的活动和其他组织的银行活动关于执行党,政府有关金融和银行活动的法律,政策按照行长的分级。

组织研究,经济分析有关于金融和银行活动为了实施自己的任务,给委级、城市政府当参谋关于建立与实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担任组织开展党、国家以及各部门的政策,主张到地方信用组织的主要机关。

实施行长交办的一些任务:

签发,收回信用组织的活动许可证和其他组织的银行活动许可证。

决定信用组织的解体,同意分开,合并,合一(包括代表办公室);实施信用组织管理。

按行长的规定,提供清算服务和有关银行的其他服务给地方信用组织,国家金库。

按行长的委托,实施有关地方外汇,黄金的国家管理措施。

按行长的委托,实施

 

按法律规定,要求各信用组织解决,回答各组织,个人,报纸有地方货币与银行活动属于自己的权限,责任的投诉,控告。

II.组织机构。

1领导班子。

2分行清查。

3综合处。

4信用组织管理处。

5会计-清算处。

6货币-基金处。

7行政组织处。

8内部检算部分。

组织机构。

领导班子。

1经理

姓名:Nguyễn Thị Thơm.

生于:1953/05/22

专门程度:银行大学。

外语程度:英文A级。

电话:0613.822594

任务:

组织实施分行的职能,任务;对分行的全部活动、对行长及法律承担责任。

决定措施、计划实施分行的全部工作。

按行长的委托分级规制,管理编制及使用干部职工。

依行长的规定,直接指导,组织实施清查、检查工作;依法规定,处理货币与银行活动的违反;组织实施及对分行的内部活动检查工作负起责任。

定期,配合于党委及,分行共团领导班子组织会议给干部职工通知分行的活动。

按行长的委托,批准董事会成员,管理经理,股份信用组织和合作信用组织检查组。按行长的委托,在地方法律机关前担任国家银行的法人代表。

向董事会主席,国家商业银行总经理提出有关任命,再任命,免除,调动,嘉奖,纪律对于国家商业银行分行成员的经理,副经理(一级分行)。

在必要的情况下,有权向行长提出建议及要求信用组织的董事会主席,总经理,有关银行活动的其他组织停止工作,处理行政或提议对属于信用组织违反法律的干部追究刑事责任。

向各级提出相关地方信用组织,有关银行活动的其他组织的组织,活动的建议,如果对上面提出的问题,没有一致的,提供行长决定。

依法律规定对于中央直属国家银行省,市分行,为了服务实施任务的工作,要求地方国家商业银行分行经理,信用组织,有关银行活动的其他组织的董事会主席,总经理(经理)定期与不定其报告。

承办行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经理

姓名:陈国俊。

生于:1961/03/04

专门程度:硕士。

外语程度:英文C级。

学位:硕士。

电话:0613.822567

任务

协助经理指导管理一些工作由经理分工。

直接负责会计-清算处,综合处。对所获得委托的工作,对经理承担负责。

按集中民主原则,首长制度向经理提出有关实施分行的工作的意见。

经理外出或请假期间,受经理委托主持日常工作。对已解决的事,对经理承担负责。

3.副经理

姓名:Quách Anh Bông

生于:1952/10/03

专门程度:国民经济大学。

电话:0613.822588

任务

货币-基金处

信用组织管理处。

行政工作。

分行清查。

1组长:梁环一。

电话:0613.822570

2副组长:武文义。

电话:0613.817567

副组长:阮公欣。

电话:0613.817567

任务:

根据政府1999/09/04日之议定编号91/1999/NĐ-CP关于银行查的组织与活动和国家银行行长相关银行清查工作的指导文件。

实施分行的通讯,报告制度,提供上级。

承办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处。

1处长

姓名:阮孟雄。

电话:0613.822597

2副处长:邓氏金。

电话:0613.824374

任务

综合、研究,分析。预报地方经济的情况;统计地方金融,信用,银行的活动提供给经理;按上级要求,向委级,地方政权提出有关建设与实施经济社会计划的意见。

给经理当参谋关于指导,开展,检查,评估以及报告有关地方法律规范文件的实施情况。

对地方信用组织有关组织与活动的一些问题,进行审查,提供经理依照权限决定或者由经理呈递国家银行行长决定。

按国家银行的规定与指导,实施有关外汇管理的一些业务。

综合和实施分行的通讯,报告制度,提供上级。

组织信用通讯工作给地方信用组织。

承办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信用组织管理处。

1处长

姓名:阮伯海。

电话:0613.825690

2副处长:张氏风。

电话:0613.825690

任务

国家对地方基层人民信用基金之管理。

直接做国家对基层人民信用基金之管理的任务。

组织开展国家,机关有关人民信用基金的组织和活动的规定。检查,指导有关信用组织的业务。

监督,检查,及时地报告,提出有关信用组织的组织与活动情况的措施。

配合于地方,营业信用基金活动的地方,关于解决有关人民信用基金活动的问题。

建立年度业务训练的计划对于省人民委员会,人民信用基金有关的干部。

1328/QĐ-UBT之决定,担任跟省委会联系有关发给经费,组织培训的主要机关。

配合于合作社联盟实施信用组织法对于人民信用基金基础。

按规定,综合报告,统计有关人民信用基金的活动。

实施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会计-清算处。

1处长

姓名:陈氏梅莲。

电话:0613.822586

2.副处长

姓名:范氏恒。

电话:0613.822586

任务

实施会计,核计工作;监察分行的基金,资本及报关财产的活动情况。

实施开账户,

组织实施在国家银行系统中的清算工作。

组织实施省内信用组织与国家金库之间的清算工作。

建立分行财政收支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收集,处理,提供,保管,储存分行的全部数据在电脑里,以便服务经理的管理及按制度规定,提供给国家银行;保管电脑设备,接受技术规程,业务应用计划;建立分行物资,新设备,保障的计划。

按规定,实施向国家银行报告的信息通讯制度。

承办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货币基金处

1.处长

姓名:陈氏戚。

2.副处长

姓名:黎氏金美。

任务

管理,绝对安全地保管

实施有关货币管理,流通的业务;供应现金给省内国家金库,信用组织依照国家银行的指导。

对信用组织,有关银行活动的组织的基金安全制度之执行以及执行有关各组织的货币管理之规定进行检查。

担任配合于警察有关斗争防范假钱币,组织鉴定假钱币的主要机关。

按规定,实施向国家银行报告的信息通讯制度。

承办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组织处。

1.处长

姓名:: Lê Văn Củng.

电话:0613.822513

2.副处长

姓名: Nguyễn Thị Ngát.

电话:0613.816190

3.副处长

姓名:段氏化。

电话:0613.822513

任务

给经理当参谋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问题;实施干部公职之管理工作;按分级实施分行的政治内部的保护工作。

实施管治,后勤的任务服务分行的工作。

管理,保管及监察分行干部公职的档案;储存分行的资料,报告。

建立与组织实施机关保护安全,安全防范火灾,防范洪水的方案,措施。

按规定,实施向国家银行报告的信息通讯制度。

承办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部检算部分。

1.处长

姓名:阮氏壁银。

电话:0613.827769

任务

按内部检查与检算的规制,实施任务。

按规定,实施向国家银行报告的信息通讯制度。

承办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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