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职能任务:宣传教育法律部门参谋、协助司法厅经理执行政府管理关于宣传教育法律、基础和解工作、管理、开发乡、坊、市镇、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的法律书柜;执行宣传有关司法部门。宣传教育法律部门执行如下的任务:
1 建设、呈交经理和执行由本部门所管理领域的项目、5年计划、每年计划和专题工作计划;参加建设司法部门长期发展计划、5年计划和每年计划;
2 主持、与有关单位配合建设并呈交给经理关于宣传工作、法律教育、基础和解工作的活动、计划;管理、开发乡、坊、市镇、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的法律书柜(简称管理、开发法律书柜);
3 关于宣传教育法律、基础和解工作、管理、开发法律书柜
a) 执行关于宣传教育法律、基础和解工作、管理、开发法律书柜的内容、计划
b) 跟踪、业务指导关于宣传教育法律、基础和解工作、管理、开发法律书柜
c) 协助经理执行省级宣传教育法律委员会常务机关的任务;
d) 指导、检查地方司法机关、厅、部门、团体法制组织关于建设干部队伍宣传教育法律、报告员和法律宣传员、地方和解员的工作
e) 编辑、发行资料服务宣传教育法律、地方和解工作,开发法律书柜;
4 主持、与本厅单位、有关机关组织配合执行宣传有关司法部门
5 举办初步总结、总结和按法律规定执行报告、统计属于管理范围的领域、任务
6 参加科学研究、培训干部宣传教育法律、法律报告员和宣传员,地方和解员
7 执行或按法律规定给企业执行法理协助活动;
8 执行按法律规定或由经理交代的其他任务
II 组织机构
1宣传教育法律部门部长
姓名:Lê Quang Vinh
电话 : 0613.822.528 或 0908.465.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