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职能任务
為工商廳領導部作參謀呈給本省人民委員會頒布各規定有關農村用電之管理;依農村用電之安全及分級來投資農村下压電网工程的各項項目.
建立同奈省电力发展规划给本省人民委员会呈给工商部批准,建立各市,县电力发展规划呈给本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得到批准后须进下一步的实施指导,检查事项;发展并应用本省新的能量,再造的能量.
组织训练给该地方有关电力运作的法律知识,培训,培养给管理农村电力组织的干部,技术人员有关用电的安全,专门,业务等事项.
为工商厅领导部作参谋呈给人民委员会分发,修改,补充,延期及收回有关电力的执照.
在各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组织展开全省电价的方案.
以电力专业清查部配合向各组织,个人实施清, 檢查職能有關執行政府規定的用電領域以及建議各項處理辦法對於違反有關全省的用電領域.
以本省人民委员会的级别审定及提出决定批准给电力工程的基础设计
以本省人民委员会的级别审定及提出决定给各项电力工程批准通知投票档案,投票结果等项目。
建议规划全省的各项工业局,都市区等项目。
建立市县每年农村电气化计划给本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向工商厅领导部门作参谋提出意见有关分发在本省建设及运作的工程师证书.
建立各项手续,规程有关质量管理系统属于该部门得分配的职能范围内.
管理及及时更新空间资料以及该厅的电能基础资料管理提案的属性
得要求本省各组织,个人提供各项通讯及各项内容有关该部门的任务,职能
实施该厅领导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II.组织机构
1. 处长
姓名: Thái Thanh Phong
电话:0613.824.962 /0913.746.810
2. 副处长
姓名: Nguyễn Công Khoa
电话:0613.824.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