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职能职责
建议和协助工商厅领导部实施规划及组织干部事宜;每年建立公务人员的规划,培训计划项目;建立提拔,聘任,免任,纪律,解雇公务职人员的档案,接收,调动,旋转公职人员事宜.
实施公职人员的工资制度,解决公职人员的社保,健保及其他(若有)保险的制度,实施比赛,奖励事项;管理本厅工职档案;依“一部门”方式来进行行政改革;工职需实践节约,预防浪费贪污;组织实施机关的内规;机层民主的规则;服务行为的规则以及道德的规准.
实施接待,凖备各项会议,开会等工作;实施各项文书,存档文件,保管及使用各种印章,资料印刷,照各种文件的正本影印以及收,转各种文书及报纸,杂志...机构之保密等工作,保管及保持办事处的各种装设备,车辆为服务领导者以及各业务部门的工作.
追踪管理,保管,保养,维修服务从事各项工作的装设备及工具等工作;实施各项安宁,自卫,烧防,预防社会弊病,吸毒等工作;指导,追踪实施事项5S;依据现行的财政管理制度来建立各项经常活动的预算经费,以各部门配合建立各项草案等预算经费,组织实施及核算各项经费等工作;依照财政管理制度来实施承包经费。
主持组织实施品质管理事宜的ISO9001:2000;以中心配合证明符合标准为定期作内部评估事项;主管人分配时可实施其他工作.
II. 组织机构
1. 政文房
姓名: Lê Thị Hường
电话: 0613.823.317
2.副政文房
姓名: Huỳnh Văn Nhịn
电话:0613.823.317
3. 副政文房
姓名: Tô Thị Hồng Trang
电话: 0613.823.317或0908.17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