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卫生厅
住所:同奈省、边和市、光荣坊、潘霆锋、第二号。
电话:0613.942641。
传真:0613.847269。
信箱:sytdongnai@hcm.vnn.vn.
I.任务、权限、责任。
1.任务:
在已获批示省的卫生事业发展计划、规划、战略的基础上,根据省的综合规划以及地方的具体条件卫生厅制定地方卫生事业发展的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配合有关机关执行健康教育、锻炼身体工作对于学生、干部职工、员职、工人、武装力量由卫生部引导,参加照顾人民群众的健康活动。
提报省人民委员会发布有关卫生专门、技术、业务的规定;根据国家和卫生部的规定,引导、检查该规定之执行。
依国家财政机关的规定、管理经费资源。
指导、检查各规定、规制、标准、规范、经济技术定额的实施工作由国家、卫生部、省人民委员会颁行有关药、设备、卫生物资管理。
按照省人民委员会的分级和归家的规定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工资。培训卫生干部队伍。
协助省人民委员会有关地方卫生领域的管理、维持纪纲、法律。发现在地方管理卫生活动的过程中的问题,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并请给个指导意见。
组织管理科学研究、把科技进步应用于治疗与防止。
协助省人民委员会管理地方私人医药行业。按照法律的规定建设与健全属于省的卫生组织、属于行业的群众会。
承办省人民委员会或者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定期与不定期向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卫生部报告有关该业的工作。
2.权限。
对有关卫生、防止疫病、诊察、治疗、食品、化妆品卫生、药、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按规定对实施政策和解决投诉进行检查,监察。
依照法律的规定,颁发、收回私人行医执照,对地方经营生产企业、单位、医疗服务进行检查,要求县级卫生单位按定期报告有关厅的任务的问题。
参加和组织研究各科学题材,应用内外国科学技术进步,以服务诊疗、防止工作。
有权召集各县、边和市、属于省的各单位、驻当地的中央单位开会,以展开、引导实施党和国家的政策、主张有关属于厅管理的领域。
参与与派干部职工属于厅参与开会有关厅的职能与任务。
依照现行公职法令的规定,执行嘉奖、纪律工作,按职权范围提出上级嘉奖或者处理违反对于各省中单位、个人。
经省人民委员会批示后,组织合作、跟个国际组织交流、交换建设、发展卫生业的经验。
配合有关机关协助省人民委员会管理、规划、培训以及使用卫生专业的干部。
依法律规定,组织有关卫生领域的经营。
进行清查、检查有关卫生,防止疫病,治疗,食品、化妆品卫生,医疗设备的卫生专门。依规定清查政策之执行以及解决投诉。
责任:
组织实施好医业的职能与任务依照省的分工与分级。
管理干部职工 。
保管和按目的、制度使用被交的经费、财产。组织实施好会计统计系统。
II.组织机构。
1.领导班子。
2.行政-组织处。
3.计划-综合处。
4.医业务处。
5.管理药处。
6.会计-财政处。
7.监察室。
卫生厅直接管理属于该业的个事业单位、国家营业,包括:
1. 预防卫生中心。
2.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
3. 药品-化妆品检验中心。
4. 通讯健康教育中心
5. 同奈省医院。
6. 各地区医院。
7. 古传医学学院。
8. 各专科医院(结核病、皮肤病等等)
9. 各县,边和市医疗卫生中心。
10. 卫生中学学校。
11. 医科鉴定所。
12. 省法医鉴定中心。
13. 防止艾滋病常直办公室。
14. 药品公司。
15. 贫民治疗资金管委会。
16. 防止疟疾中心。
17. 同奈省牙科-口腔医院。
18. 同奈省工业区卫生中心。
19. 各直属单位在国家有关厅的专门业务的管理和指导下,按省人民委员会颁行的规制进行活动。属于医业的国家企业按国家营业法律进行活动以及在卫生厅和省的各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检查。
领导班子。
1.厅长
姓名:徐青章。
生于:1953。
学位:学士。
专业程度:医科大学。
政治程度:高级。
任务:负责卫生厅的工作。厅长对厅的全面活动向省人民委员会承担负责,并对专门业务工作之执行向卫生部承担全部责任。厅长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任命或者免除依照省组织政权委员会会长的提议,经卫生部部长审批。
负责组织干部、财政、计划,并也是厅的户头。
2.副厅长:
姓名:梁文芽。
生于:1950/08/14。
专业程度:专科医生。
外语:英文-发文。
电话:0613.847623。
任务:负责有关医学的工作。
3.副厅长:
姓名:曾锦缎。
生于:1950/06/13。
专业程度:药师。
外语:匈牙利-英文。
电话:0613.847633。
任务:负责药
两位副厅长帮助厅长,受厅长委托负责一些工作,对交办的工作向厅长、省人民委员会、卫生部部长承担负责。副厅长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任命或者免除依照厅长和组织政权委员会会长的提议。
4.副厅长:
姓名:黄氏顺。
行政-组织处。
1.副处长:杜成玉。
2.副处长:张氏金恒。
电话:0613.942641。
行政-组织处协助厅长实施以下的任务:
建立手续,报提报省人民委员会通过省政权组织委员会提议成立、合并、解体属于省的单位。
管理厅的干部职工。建立工资资金编制的计划,
协助厅长管理行政,文书,储存,实施保管文书,保密机关的档案、资料工作,管理公章,监督实施机关内规的工作,建立机关安全保护计划。
按国家的规定,组织管理与保护机关的财产、基础物质。
配合公团照顾厅干部职工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提出组织实施卫生业竞赛、嘉奖的措施。
综合-计划处。
1.处长:裴文勇英。
2.副处长:Bùi Văn Lành 。
电话: 0613.941562。
综合-计划处协助厅长实施以下的任务:
协助厅长建立年度、每季、每月的活动计划、方向、目标等。综合,分析该业的活动情况。
依卫生部和省人民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月度报告)和临时报告。
指导卫生业直属单位建立年度计划,为了建立卫生业的年度计划,进行综合各单位的计划。
经省人民委员会批示后,把年度计划交给各单位。
依规定检查各直属单位的业务计划、统计。
医业务处。
1.处长:陈忠顺。
2.副处长:范文龙。
电话:0613.842949。
医业务处协助厅长实施以下的任务:
根据经批示的任务工作方向,建立业务计划把卫生活动送到基础,提高人民的防范意识。
检查,监督地方卫生活动。检查国家、省的规定有关卫生业活动之执行。
建立规划方案,计划有关属于卫生业的文本、规制、标准规定、制度的建立、发展。
监督实施与各业的联席工作,参谋给厅长配合实施各联席计划的方案。
编写资料、计划培训有关组织的干部。研究、应用科技成就服务卫生也专门。
药料管理处。
1.处长:陈功划。
电话:0613.840654。
药管理处协助厅长实施以下的任务:
组织管理地方药专业的工作。
对药公司、私人药房的活动进行检查、清查。协助厅长审定成立私人药房、有关药的经营、生产单位的申请信。
参谋给厅长有关地方网络经营生产药的规划。
承办厅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会计财政处。
1.权处长:张金凤。
电话:0613.846160。
会计-财政处协助厅长实施以下的任务:
指导各直属单位建立年度预算计划依照
负责建立厅年度预算计划。
严肃地执行国家财政管理的原则。
管理由国家分配的经费资源,由社会组织和人民捐曾。
建立预算、颁发,请决算给属于厅的各单位。
及时解决经费依照经批示的经费。依规定,检查业务会计-财政、书册、收支凭单的直属厅的单位。
监察室。
1.监察长:武德兄。
2.副监察长:阮霆平。
电话:0613.846848。
监察室按监察法令进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