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职能和任务
-为厅级机关领导部门提供相关咨询,同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省内的各项计划报告,具体包括:炼钢行、治金行、化工生产行、工业用的炸药生产行、矿产开采活动等行业的短期发展计划和长期发展计划以及05年发展计划。为厅级机关领导部门提供相关咨询以颁布各种关于治金、机械、化学、工业炸药、矿产开采等行业的规定和政策。
-组织实施和引导、检查履行关于发展治金、机械、化工、工业炸药生产、矿产开采活动等行业的法律法规文件、各个相关政策和规划、计划、提案、项目和其他规定;更新先关信息并宣传上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任务范围对省内工商发展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定。对各个企业、个人的工业炸药使用检查并必要时给予签发、修正、延期或收回工业炸药使用许可证和液化石油装瓶许可证。
-在机械和治金领域上:制定和组织施行发展机械和治金行业包括高技术产品在内的各个规划、计划和政策。
-在化工和工业炸药生产和危险机械、设备制造领域上:对由省级机关管理的各个企业和个人签发“工业炸药生产-使用许可证”和“液化石油装瓶许可证”。组织施行发展化工、工业炸药生产行业和危险机械、设备制造行业的各个计划和政策。给省内危险化学剂、危险机械、设备使用者组织或者与相关单位组织危险机械和化学剂使用规范的培训班。主持或者与省内相关单位对省内化学剂、危险机械、设备的使用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和处理。
-在矿产开采和加工领域上(生产建设材料和水泥所用的原材料除外):在接到上司权威机关批准后,在省内进行各项矿物钻探和实地研究、以及开采和加工。检查省内矿物开采、加工活动是否符合于国家规定的环保法和硬质矿物场初步设计的相关规定。
-为工商厅提供对省内各个企业、经济团体和个人进行国家管理所需要的相关咨询。
-对县级工商科和经济科负责引导其施行各项关于专业技术和安全使用的相关规划、计划和业务。
-依照省人民委员会所制定的行政改革计划之内容和目标而开展厅级机关所颁布的行政改革计划。
-根据厅级机关所授权的权限和任务而受理和处理相关诉讼案子;防范贪腐;施行节省、防范浪费并组织各项相关巡视和检查、发现和处理。
-自行管理本科的人事、工资及待遇制度。对本科人员给予知识培训并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奖罚。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厅级机关的指定,对所受权使用的财产和资金自行管理和合理使用。
-按照工商厅和省人民委员会的规定进行工业环境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各项计划、规划、项目、提案的信息收集并提出相关报告;要求省内各个企业和个人提供本科职务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施行由工商厅所交代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任务。
II.组织结构
- 副主任
姓名:Le Ngoc Tich
电话号码:0613.819.804或0913.69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