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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奈省、边和市、阮文治,第2号
电话:061.3847.742;传真:061.3847.741
网站:http://hdnd.dongnai.gov.vn/
I.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职能、位置、住所: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位置、职能:
-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是省人民议会、人民会议常任及人民议会各部门的专门机关。职能:为人民会议活动组织服务,人民议会常任及人民议会各部门,各组人民会议代表,省人民议会代表;承办人民议会常任交办的任务。
在自己的工作中,可以使用自己的公章;人民议会办公室的活动经费由省人民议会决定年度国家财政预算和分配依照法律规定;按现行的规定,在同奈省国家金库开户头来进行。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住所:
人民议会办公室住所是省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和人民议会各部门及人民议会办公室的工作地方。省人民议会办公室设在同奈省、边河市、清平坊、阮文治街、第二号。
II.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任务、权限:
协助省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建设省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省人民议会各部门的活动计划及月度、季度、年度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服务人民议会,人民议会代表实施经省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通过的年度、月度、年度监察计划、活动。
组织服务省人民议会代表接民;协助省人民议会在组织接受、转交公民的投诉书中;对省人民议会代表交给有职权范围的机关解决公民的投诉、控告、建议进行监督。
组织服务省人民议会代表接触选举人;协助人民议会常任综合 选举人的建议;按规定质询及回答问题;依法规定提供有职权范围的机关回答、解决公民所提出的建议。
协助省人民议会常任举办,准备,服务人民议会会议;按人民议会的活动规制,人民议会会议的规则及法律的其他规定。
在审核由省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分工的报告、提案中,协助省人民议会常任协调省人民议会各部门的工作 。
配合与省人民议会各部门及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准备有关省人民议会活动的报告;在提供省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审核之前,进行最后检查文件的内容、体式。配合与有关机关,在大众媒体上进行普遍省人民议会的决议。
建立省人民议会的月度、季度、年度经费预算;按国家财政制度,进行管理省人民议会的支出、财政清决算;组织服务,保证省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及人民议会代表展开工作的必需条件。
依法规定,对省人民议会,省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的文书、储存资料、档案工作实行管理。
依法规定,对省人民议会的干部职工和基础设施、财产实行管理
承办省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III.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组织机构、编制: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共有一位主任和一或二位副主任。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由省人民议会常任在任命、免除。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组织机构共有:
综合处。
行政-管理处。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编制。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干部职工总编制14人(不包括省人民议会常任,省人民议会各部门的领导者的职名)
IV.省人民议会办公室领导者和直属省人民议会各部门的任务、权限。
办公室领导的工作制度。
办公室按首长制度办事。
以下工作按集体领导,按多数人决定,个人负责的制度来实行:
+
办公室的主张、任务、工作计划和六月、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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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行办公室领导班子,办公室各部门的工作规制。
+
干部规划、任命、调动、接受、聘用、退休、免除、提升工资、嘉奖、纪律工作; 选拨干部在国内或到国外进修;有关干部职工生活的问题。
建设基础设施,购买财产、设备依照国家现行的规定。
主任领导和管理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工作。对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全部活动向省人民议会常任负责;不解决已分级给其他人的工作;不代替下级的任务、工作。
主人直接指导以下的工作:
参谋、协助省人民议会(直接是省人民议会常任)解决日常工作。
省人民议会、省人民议会常任的文件在公布之前进行检查、完善。颁行省人民议会办公室提供省人民议会常任的工作报告,提案。
按省人民议会常任的委托,省人民议会办公室
按省人民议会,省人民议会常任的决定及法律的国定,进行管理,使用属于省人民议会的经费、财产。
负责组织会计、统计机构,以便实施省人民议会有关财政的管理、支出、清决算及建立报告依照国家颁行的财政制度;投资建设基础
购买及保护省人民议会、省人民议会的财产。
直接领导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组织、行政、管理工作。
当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竞赛-嘉奖-纪律议会的主席。
按党、团的分工,当省人民议会的秘书。
参加省人民议会,省人民议会常任,省人民议会各部门的会议、座谈、考察。受省人民议会常任的委托,对公文、通报、邀请书和其他文件进行签字。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副主任的任务、权限:负责综合。
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副主任兼综合处处长是协助省人民议会办公室主任的人。为了解决工作,可以使用办公室主任的权限,并对自己的决定,向办公室主任承担负责;未受委托的时候,不解决一分级的工作或者属于别人的范围职权;不能代替下级来完成任务。
权限、任务具体如下:
综合
配合与省人民议会各部门,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各处,省委办公室,国会代表办公室,省人委会办公室协助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建设省人民议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
建立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的活动计划和监督计划并对计划执行进行检察。
编辑、整理由提案的主管机关或者办公室专员准备的省常任人民议会报告草稿。
处理、负责所属综合领域的问题;省人民议会的奖励竞赛工作和办公室的信息技术。
办公室副主任参与及派人担任省人民议会常人及人民议会各部门的秘书。受办公室主任的分工或者委托,代替办公室主任在文件、通报、邀请书上签字。
参加编辑委员会及对省人民议会简报内容负起责任(每月出版一次);按省人民议会常任的指导,进行综合、编辑、印刷、发行省人民议会会议的纪要和其他印刷品;负责开拓、提供信息给省人民议会代表;按省人民议会常人的指导,向报界发言或者提供信息给各个人、组织。
承办办公室主任分工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处的任务:
综合处按首长制度办事,在负责综合的办公室副主任兼综合处处长的指导下及对综合处的活动向办公室主任负起责任。具体任务如下:
每个专员的具体任务由负责综合的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副主任分工。在迫切的时候,省人民议会常任领导或办公室领导(简称为领导)可以直接跟专员工作。但是以后,专员要向负责综合的办公室副主任报告工作内容和领导的指导。除非,按领导的要求,不让第三人知道。
建立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的活动计划,工作规制并对计划执行进行检察。
协助省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审定由各机关提供给省人民议会的提案、决议等;服务省人民议会常任和人民议会各部门的两个会议之间的活动;担任省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及人民议会办公室的会议的秘书;编写并向会议通报会议的结论;进行监督组织、个人实施省人民议会检查团的结论,并提供省人民议会常任和人民议会批示;进行监督,综合省人民议会纪律、竞赛嘉奖工作。
起草,参加起草省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及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文件。
对省内经济-社会-安宁国防的领域及法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综合。及时发现,向人民议会办公室和人民议会常任及人民议会各部门对迫切问题提出处理措施。
为了给省人民议会常任和人民议会各部门当参谋,对法律规范文件;有关经济、财政、文化、社会、宗教、民族、安宁国防领域的法律文件及法律执行进行研究。
进行监察、综合、把公民的寄到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及省人民议会代表的投诉信、控告信转交给有权的机关解决。并对解决公民的投诉、控告信进行监督。
综合选举人的意见,代表的质询问题;并转交给有权的机关,被授权者回答、解决,并向人民议会常任报告。
获得分工的综合专员可以参加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及人民议会办公室和省的其他会议。
在提供批示之前,对人民会议、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的文件进行编辑、整理。
管理、储存档案、资料。
依法规定保护工作秘密。
承担省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人民议会办公室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管理处的任务。
行政-管理处按首长制度办事,在行政-管理处处长的管理下。行政-管理处处长负责干部组织管理、有关行政-
管理领域的问题。对行政-管理处的活动,对办公室主任负起责任。具体任务如下:
对文书工作及文件发行的形势负起责任。接受、管理有关公文的工作,进行检查公文轮转规程;在紧急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处理。接受各地寄到的文件,打数,把文件按地址分配依照人民议会常任、人民议会各部门、人民议会办公室领导的处理意见;及时处理资料;发行资料、报刊。依法,严格实施保密制度。
依照办公室领导的要求,对服务人民议会、常任、各部门、人民议会代表组及代表的文件进行打字、印刷。
依法规定、管理、打印、颁发介绍信和其他的信。
收集、管理、储存省人民议会(包括:省人民议会常任、各部门、代表组及代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资料;由中央、党组织寄到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的文件。
按政府的规定及省人民议会办公室领导的要求,协助办公室主任对省人民议会文书、储存、干部组织工作向省人民议会常任、政府办公厅作报告。
按规定、政策、制度组织实施;按省人民议会常任、办公室、各部门领导的要求,保证人民议会和人民议会办公室的活动经费依照批示的计划。执行财政、轻决算制度等;按法律规定向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及上级财政机关报告。
按办公室主任的指导,满足服务人民议会常人、各部门、代表活动的交通工具。
当接待来到省访问及办事的外国代表团时,执行接待、外交工作服务省人民议会常任、各部门、代表。
管理基础设施、财产;按省人民议会常任及办公室领导的要求,对各类的财产、货物进行建立购买、修理、代替、分配、检查 、清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