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职能任务
1. 职能: 技术管理处属科学技术的专门机关参谋本厅长,隆庆县、社与边和市人民委员会与其他厅,部门、会、团体(简称县、行)实现县内国家管理的技术、安全辐射、核能。
2. 任务与权限: 技术管理处有以下权限:
- 按现行的法律参谋本厅长呈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技术活动发展技术潜力、安全辐射、核能的决定与指示。
- 按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五年、定期的技术、发展技术潜力、安全辐射、核能的规划、任务。呈给本厅长提倡省人民委员会展开实现。
-组织、指导法律规范的文章与实现计划、任务已批准的第一章第二条。宣传普遍技术、发展技术潜力、安全辐射与核能的法律。使用效果与节省省内能量。
-建设与呈给本厅长参谋省人民委员会颁布机制、政策、鼓励内外的个组织、私人。在地方上大量应用科学技术,在省内安全辐射与核能,决定协助经济组织、私人在应用科学技术至生活;鼓励科学研究活动与发展技术,转交科技与与技术市场。
按现行法律参本厅长管理省内的评价活动、审定、咨询与转交工艺;组织评价,实现审定工艺,管理签发,修改,收回转交工艺许可证。监督,综合与指导评价省内的各组织的工艺经济。组织评价省内的工艺水平。
-参谋给本厅长管理安全辐射与核能。组织安全辐射、签发、检查、收回卫生业的辐射X光工具。指导检查,开报省内的辐射源、工具、排气与活动。建设预防、克服地方内辐射事故与核能,指导辐射与核能机关组织预防、客服后果、与辐射事故的计划。
协助本厅长实现工艺审定议会,参谋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转交工艺审定项目工艺。
-与其他职能部门配合指导省内各厅、行、组织、企业与展开实现国家工艺管理、安全辐射、核能领域,符合与省内的经济社会发展。
-协助本厅长指导龙城县、社、边和市实现工艺,安全辐射与核能任务。
-协助本厅长实现省内的发展经济社会部门的成员。
-与本厅的其他处,部门、单位实现本厅长所给的国际合作任务。
-实现统计处的定期6个月、每年的管理活动呈给本厅长。
-实现本厅长所给公务员、干部管理任务。
-实现本厅长所个的管理处的财产。
-实现本厅长所给的其他任务。
-可以实现各职能,任务、权限已在第1、2 的这个决定。
-接受全部的通讯。
-可以接受法律已决定的各政策。
-可以参与关于管理工艺、安全辐射的各活动项目。
- 可以参与学习,培训,监督关于工艺管理、安全辐射在国内外的各活动。
-装饰各工具,工作用具实现工艺管理、安全辐射的工作。
-可以参加与实现各醒目。
-可以与隆庆县、社,边和市与其他厅与本厅的部门、行、团体、单位、职能机关实现好工作。
II. 组织机构
1. 处长
姓名: Đào Quang Giám
电话: 061.3822.297
2. 副处长
姓名: Lê Phát Hiển
电话: 061.3822.297
3. 副处长
姓名: Lê Vương Quang
电话: 061.382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