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职能任务:
1职能:
参谋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执行政府管理关于:工艺、手工艺、建材;房子和公司;都市技术设施(包括:供排水、都市环境卫生;公园、青树、照明;垃圾、都市车站、停车站);交通;科学工艺;
2 任务:
A 关于建筑的任务(建筑)
关于建筑管理:
-按法律规定和县级管理权限执行安排分级委托管理投资建筑;
-指导检查组织个人按县级人民委员会关于投资建设的安排分级执行法律规定的情况;
-负责执行管理由县级人民委员会交代的工程投资项目;
-审定并负责任设计审定结果关于由县级人民委员会交代的工程投资项目;
-按法律规定对于县级人民委员会所管理的建设投资项目指导检查投标工作(咨询、安装、监督)
-执行管理由县级所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统一政府管理关于地方建设工程。检查追踪和报告各部门、组织、个人在本县投资建设的管理工程质量情况
-按县级人民委员会的安排和分级执行鉴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地方建设工程事故;
-参谋县级人民委员会制发、收回建设许可证;按乡级、市镇权限的范围内指导乡级、市镇制发、收回建设许可证;
-指导、检查执行法律规定关于建设活动能力条件、从业能力;综合组织个人在本县参加建设活动的情况,建设活动能力,从业能力;
-按法律规定指导和执行管理、使用、留存参考资料,建设设计和完工资料;
b) 管理建材(除了矿产开采,按矿产法的规定)
-呈交给县级人民委员会机制、政策鼓励发展建材工业;
-追踪检查组织个人在县范围内进行投资、开发、生产建材
c) 关于管理房子和公司:
-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统一政府管理关于房子和公司;
-指导、检查和综合在县范围内的发展投资、开发管理、使用房子和公司基金会的情况;指导执行组织机关的样式设计、典型设计、维修制度;
-执行调查统计房子现状,综合登记情况,所有权转交权和管理使用权;
-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关于管理发展房住市场的机制政策
d)对农村民居点执行管理机制政策都市建设:
-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管理建筑、规划建设都市、规划农村民居点,规划由地方管理权限的其他建设;
-呈交县级人民委员会按权限批准或准备资料以县级人民委员会呈交给有权限机关批准建设都市规划、农村民居点规划,其他按法律规定的建设规划;
-指导检查乡级人民委员会审定、批准和管理乡级范围内的农村民居点,确保符合统一于有权限机关批准的共同建设规划;
-管理和负责任关于已批准的建筑、建设规划,包括:执行公布已获得批准的建设规划;管理界建设界限;提供有关建筑、建设规划信息;为建设投资项目审定建筑方案;
-按已获得批准的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开发使用都市建设土地,农村民居点;协助人民委员会县级统一管理按法律规定建设交通双路边(包括:1A国路、跨县、跨乡、铁路);
e) 关于管理都市技术设施:
-呈交县级人民委员会规定分级管理开发由县级管理的都市技术设施;
-呈交县级人民委员会机制政策融资各资源、鼓励和社会化投资发展,管理运行,开发和提供都市技术设施服务;
-指导、检查、综合管理建设;开发使用、维修保养修建县内都市技术设施;
-负责执行管理投资建设都市技术设施(公园、青树、照明=供排水)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县级人民委员会的安排;
-指导检查县内执行卫生都市环境的情况;
B 交通运输的任务(交通运输)
-参谋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管理关于交通和运输
-执行政府管理关于技术确保交通顺杨;
-审定设计资料,预算交通工程从县级预算和按本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安排执行;
-指导协助各乡、市镇执行完成资料并检查监督施工过程的技术方面
-与有关部门配合建设交通线路确保流通、运输货物和客人
-指导和解决有关交通运输的起诉、诉讼;
C 工业-小手工业的任务:
关于工业-小手工业:
-制定计划、检查和报告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六个月、每年关于工业-小手工业的情况;
-参谋县级人民委员会对于县内营业关于工业-小手工业进行政府管理;
-与工商厅和有关部门结合检查各企业和个体经济户的经营活动情况;
-对于县级管理的工业-小手工业执行政府管理关于工艺、技术方面包括: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科学干部队伍和工人直接参加生产
-对于设备、指导和检查执行安全技术的规定;
-指导解决有关技术方面、工艺方面的建议、起诉、诉讼
b) 关于电力:
-参谋县级人民委员会制定计划、发展计划、管理农村电力系统;执行有关保护电网系统的规定和保护其他工程的规定;
-审定设计资料,建设电力项目总预算;审定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
-当电力工程完工之时参加验收电力工程;
-参加咨询工作;
D 科学工艺的任务:
-研究参谋县级人民委员会宣传执行法律文件
-宣传应用科学进步
-与组织单位配合执行科学工艺服务生产需求和提高人民的生活
-管理标准衡量工作
-执行统计科学工艺信息
与科学工艺厅配合对个人组织清查执行法律政策关于县内科学工艺、产品品质衡量标准、智慧所有、核仁辐射安全
-向县级人民委员会和桐乃省科学工艺厅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六个月、每年定期报告和意外报告科学工艺活动情况。
-呈交县级人民委员会决定、指示、长期计划、5年和每年计划;预算每年供给春绿县范围内关于科学与工艺领域的经费,按科学与工艺部、内务部于2008/8/16日指导由省级、县级所管理关于科学工艺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机构的05/2008/TTLT-BKHCN-BNV号跨省通思
E 贸易的任务:
-与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呈交县级人民委员会批准执行县级范围内的贸易规划提案、贸易发展计划符合本省共同总体规划;
--主持并与县级有关单位配合宣传、指导县级范围内贸易营业活动按政府的主张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执行;
-与工商厅和有关单位对于贸易营业单位的经营领域审查营业条件;
-按法律规定接受起诉诉讼单并提倡解决办法;
-按县级人民委员会交代或按法律的规定关于政府对贸易管理工作的其他任务;
II 组织机构
1.部门部长
姓名:Lê Thế Ngân
电话:0613.743.799 或 0903 141 618
邮箱:ngannt@dongnai.gov.vn
2. 本部门副部长
姓名:Hồ Văn Tuấn
电话:0613.871.831 或 0913 851 145 183
邮箱:tuanhv@dongnai.gov.vn
3..本部门副部长
姓名:Lê Anh Việt
电话:0613.872.012 或 0988 866 658
邮箱: vietla@dongnai.gov.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