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职能任务:
1. 职能:
- 文化及通讯部门是直辖县级人民委员会专门机关,有职能参谋,帮助县级人民委员会对于文化,家庭,体育运动,旅游。邮政以及属于上述领域公共服务进行国家管理职能。
- 文化及通讯部门有单独法人资格,盖章,受县级人民委员会管理关于组织机构,编制并受文化,体操及旅游厅以及信息-通信厅管理关于专门,业务。
2. 任务:
- 呈上县级人民委员会颁行决定;长期,05年及每年计划;发展文化,体育运动,通信计划;改革行政办法。
- 呈上县级人民委员会在上述领域草案计划
- 指引,指导县级单位实现文化,文艺,体育运动,建设文明生活风潮;建设“全民团结建设文化生活”风潮;实现环保办法,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促进旅游。
- 帮助县级人民委员会对经济组织,个人进行国家管理职能;按法律规定在管理范围指引及检查当地非政府组织活动。
- 帮助县级人民委员会管理审定,签发属于管理范围执照。
- 帮助县级人民委员会组织安全工作,安全信息在邮政,通讯服务。
- 负责任观察在当地实现应用通讯技术项目
- 组织管理当地通讯代理
- 宣传,指引在通讯领域当地单位实现法律规定。
- 以发声系统互助县级人民委员会管理。
- 组织应用科学技术,建设通讯系统
- 指引关于文化,家庭,体育运动,旅游,通信专门业务
- 主持与清查机关配合在管理范围执行法律规定。
- 实现统计工作,定期报告给县级人民委员会及有关各厅经理。
- 在管理领域范围按县级人民委员会,法律规定实现管理组织,实现制度政策,奖励,纪律,训练培养干部专门
- 按县级人民委员会委托及法律规定管理财政,财产
- 按法律规定,县级人民委员会委托实现其他任务。
II. 组织机构
1. 主任
- 名称:Mai Thị Chi Liên
- 联系电话:0613.851.106 或 0918.142.668
2. 副主任
- 名称:Đinh Tèo
- 联系电话:0613.851.106 或 0985.51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