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功能职责:提交给人民委员会环保财源方面指导实施国家的政策,制度,法规的文件。
- 对资源和环境进行宣传,普遍,教育法律,信息。
- 提交给县级人民委员会环境财源的规划,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组织。
- 组织与相关机构配合规划土地使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调整规划和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披露和管理县级土地的规划实施及使用计划;
- 评估,呈请县级人民委员会审核公社,乡镇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及计划;批准后实施检查;
- 呈请人民委员会土地移交决定,土地租赁,土地征用,土地用途目的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给各对象属于县级人民委员会的神权;
- 管理并跟踪土地的变化;更新,修改资料地图符合目前土地使用状况按照环境财源所的指导。
- 组织和指导,检查土地测试统计的工作;地籍纪录申报及登记土地;建立和管理地政档案;建立土地信息系统。
- 指导,监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环保的利用和保护;并参与预防和补救退化,污染,环境事故,自然灾害后果。
- 办定期环境状况报告;收集,管理,存储资源和环境的资料。
- 引导和指导申报,登记,设置乡镇住房和土地使用所有权认证;提门牌号码并修正门牌号码;参与评价住房价格;审定并呈请县级人民委员会确认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及土地使用权。
- 组织或配合有关机构进行检查,清查法律执行现状。依法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解决关于资源和环境的纠纷,投诉,诉讼。协助参谋县级人民委员会处罚资源和环境领域的行政违反;
- 月度,06月,01年和临时报告实施任务的情况关于各工作领域提交给县级人民委员会以及环境与资源部;
- 管理人员,公职,人员;对于社镇地政干部进行指导,检查专门业务。参与环境与资源所进行组织培训负责环境财源管理工作的干部,公职,人员以及社镇地政干部。
二。组织
1。课长
- 姓名:梁如风
- 电话:0613.856.349或0613.795.366或0913.648.533
2。副课长
- 全名:黎孟强
- 电话:0613.856.349或0613.795.366
3。副课长
- 全名:范氏娥
- 电话:0613.856.349或0613.79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