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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县人委会
住所:同奈省,统一县,兴禄社。
电话:(84.61). 3771168;传真:(84.61).
3771168
I/
职能,任务,权限。
提供县人委会颁行有关所属国家范围内并由县管理的领域的决定、指示。
提供县人委会由县管理的领域的规划、年度计划、长期计划。
提供县人委会国家行政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措施、计划。
组织实施经批示后的法律规范文件、计划、规划;宣传、普及、教育在由县管理领域上的法律。
按机关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县人委会落实审定,注册,办法经营执照依照法律规定和县人委会的分工并负起责任。
按机关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县人委会对在县地盘上活动的集体经济、私人经济、非政府组织执行国家管理依照法律规定。
指引有关机关管理领域的专门业务给社工作。
组织研究、应用科技进步、建设、提供资料服务国家管理工作和专门机关的专门业务。
按县人委会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定、不定期汇报任务实施情况。
按专业领域,在执行法律规定中,对组织、个人进行检查;解决控告、投诉依照法律规定的县人委会的分工。
管理组织机构,编制;实施工资制度,待遇、嘉奖、纪律、专业的培育对于属于属于县专业机关管理的干部职工、圆职的政策、制度依照法律规定的县人委会的分工。
管理专业机关的财政、财产依照法律规定的县人委会的分工。
实施由县人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II/ 组织机构
1. 领导班子。
2.
办公室。
3.
司法处。
4.
内务处。
5.
文化- 信息处。
6.
教育培训处
7.
社会荣军劳动处。
8.
资源环境处。
9.
财政-计划处。
10.
工商处
11.
清查。
12.
农业与农村发展处
13.
医疗卫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