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职责任务
1. 职责:
- 咨询,协助县人民委员会执行国家管理职责属于春禄县各乡镇的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农村发展、经济组发展、农村村庄经济、农林渔业合作社经济结合于行业、农村传统业以及根据县人民委员会及法律规定实现一些任务、职权,确保本地行业,领域的统一性。
2. 任务:
- 呈送县人民委员会颁布决定,指示:长期5年和每年的规划及计划;农林业、水产、水利及农村发展的鼓励发展程序为了申请县人民委员会呈送人民议会核准;程序、措施组织实现属于被交代的国家管理领域的行政改革任务。
- 呈送县人民委员会预稿文件关于农村与农业发展行业属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审权。
- 组织实行法律规范、规划、计划、法规及专门技术标准各文件已值核准、通讯、宣传、法律普通关于各领域属于被交代的国家管理领域。
- 组织实行本地的农林渔业发展;预防,克服天灾、虫害、疾病。
- 组织保护水利工程:水产养殖工程;农村供排水工程;预防,防止洪水,淹水,暴风工程;据法规管理本地灌溉网。
- 向本县的乡镇人民委员会指导专业,业务在农业、林业、水产、林保护、植树造林及林产开拓;加工农产、林产、水产;发展行业、农村传统行业的执行任务及职权。
- 中心配合组织及指导执行有关农村发展的内容;综合情况、报告县人民委员会本地建设及发展农村工作关于:发展组经济、村庄、合作经济、农业合作社各领域;发展各行、业、农村传统行业;开拓及使用农村用水;加工农产、林产、水产及盐的领域。
- 统计农业、林业开拓土地、养殖水面、森林演变情况;组织实施养殖方式符合于开拓及使用土地、水资源给农业生产及水产养殖。
- 管理本县的农业、林业、水产;农林业物资、肥料和动物饲料,水产养殖的发展服务活动。
- 组织实施本县的劝农、劝林、劝渔工作及各农业、林业、水产、水利的发展项目。
- 协助县人民委员会实施及负责审定、登记、签发许可证各类型属于专门机构的权责范围及审权机构据法律规定及县人民委员会交代的。
- 协助县人民委员会对集体经济组织、私营经济的国家管理任务;据法规指导及检查本地各非政府联会及组织的活动。
- 配合于检查和视察机构执行法律;据法规咨询县人民委员会解决农业、林业、水产、水利及农村发展各纠纷、投诉、诉讼之事项。
- 执行预防、防汛、暴风指导委员会之常设任务;救护寻找;据法规负责本县的保护、防火及森林防火的紧急事项。
II. 组织机构
1. 处长
- 姓名:Đỗ Phước Dũng
- 电话:0613.872.171 hoặc 0913.108.018
- Email: dungdp@dongnai.gov.vn
2. 副处长:
- 姓名:Lê Thị Hiệp
- 电话:0613.871.132 或 0904.428.294
- Email: hieplt@dongnai.gov.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