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职能和任务
1.职能:
- 根据春禄县地盘之法律规定, 资源和环境厅是直属春禄县人民委员会的专门机构, 有参谋及协助县人民委员会执行有关环境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环境、测量及地图等国家职能(统一称为资源和环境)。
2.任务
春禄县资源和环境厅之任务及权限
1. 呈县人民委员会颁布国家资源管理和环保关于规划、计划、政策、法律等指导文件;县人民委员会颁布后检查执行之工作。
2. 建设县级之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调整, 地使用计划与审批后进行组织执行; 审定乡级的土地使用规划、计划。
3. 属于县人民委员会之职权关于土地分配、土地租赁、改变土地使用的目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提供土地使用权及所有权证件, 使用土地资产给各对象等资料审定.
4. 属于县人民委员会管理地盘关于土地,土地之资料及图纸更新、整理、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办公室的管理活动。乡、村镇级专门职员关于资源及环境的土地统计、盘点、登记等执行工作检查;地籍档案建设及管理,制定土地通信系统等跟踪活动演变。
5. 执行法律规定及县人民委员会之指导关于保护土壤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
6. 在地盘上关于环保具结,环保提案,定期做环境现况报告,提出解决方案来处理环境污染的执行登记,确认及检查等工作组织; 在地盘上关于资源环境的数据收集, 管理及存储. 指导乡、村镇人民委员会关于活动及造条件以自管组织对于环保是有效的规定。
7. 根据县人民委员会之分工关于资源和环境领域之纠纷、投诉、控告检查、参加清查与解决等执行工作。
II.组织机构
1.科长
-姓名:Trương Trung Quân
-电话: 0613.743.149 或 0913.812.205
- 信箱:quantt@dongnai.gov.vn
2.副科长
-姓名:Nguyễn Thị Thu
-电话: 0613.742.915 或 0918.140.781
-信箱: ptnmt-xl@dongnai.gov.vn
3.副科长
-姓名:Trần Quỳnh Trâm
-电话: 0613.871.472 或 0914.527.869
- 信箱: ptnmt-xl@dongnai.gov.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