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职能任务:
1 职能:统一县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门是专门单位,属于县级人民委员会;参谋,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执行地方政府管理关于: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农村发展,护体经济发展,农村村庄经济,农、林、鱼合作社和按县级委托和法律的规定执行一些任务、权限,确保地方部门,领域的统一性
2 任务:
-呈交给县级人民委员会颁布决定、指示,5年的规划,计划,鼓励发展农业,林业,水产,水利和农村发展以县级人民委员会呈交给县级人民议会通过;执行政府管理领域交代的行政改革任务
-呈交给县级人民委员会关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文件
-执行法律规范的文件、规划、计划、已批准的技术标准;信息,宣传、普遍法律关于管理领域范围的领域
-执行发展生产农、林、渔产的工作,防止克服天灾的后果,疫病、虫……
-保护提防,中小水利工程,水产种植工程,农村供排水系统,防止洪水系统,按法律规定管理水农系统
-向乡级人民委员会指导专业、业务执行关于农业、林业、水产、水利和农村发展的权限、任务;执行经济机构转移办法;发展农业,林业,水产,保护森林,种植森林和开发林产,,发展农村,行业
-配合指导有关农村发展的内容,综合情况,乡县级委员会报告县级建设和发展农村,关于:护体经济发展,村庄、合作经济,农业合作社,开发和使用清水,
- 统计农业土地,林业土地,水产种植,森林演变,执行符合的种植办法以开发和使用土地资源,水产种植
-管理农业、林业、水产,农林业物资,水产种植的服务活动
-执行鼓励农业、林业、水产、水利和农村发展工作和发展农业、林业、水产、水利和农村的项目
-按法律的规定和县级人民委员会安排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执行并负责 审定、登记、制发属于专业单位责任和权限的许可证
-协助县级人民委员会政法管理经济集体、私人经济;指导和检查县内关于本部门管理领域的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与有关单位配合检查和清查执行法律的情况;向县级人民委员会参谋解决关于农业、林业、水产水利和农村发展的争议、起诉、苏松
-执行防止洪水委员会的常委任务;消防重要问题,提倡办法和指导克服洪水天灾的后果,
-按县级人民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发展的规定执行信息工作,定期和意外报告已交代的任务关于农业、林业、水产、水利和农村发展
-执行由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县级人民委员会交代或按法律规定的其他任务
II组织机构:
1 资源环境部门部长
姓名:Bùi Đình Bưởi
电话:0613.771.579 或0913.872.885
2 资源环境部门副部长
姓名:Nguyễn Thị Rỡ
电话: 0613.771.569 或0169.82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