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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的投资优惠政策
外国在越南投资法获得越南社会共和国国会修改补充第三次从2000年5月9日到2000年6月9日。
越南政府颁行特别鼓励投资领域名单的11种类型;鼓励的投资领域名单的34种类型及4种类型禁止投资领域名单。
投资时间:50年(若要可以加限)。
为了造固定财产或者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进口货物获得减免进口税。
越南国家以最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的财产。
颁发投资证书的时间:在十五天之内。
在工业区投资的投资者获得提供基础设施。
按越南劳动法的规定,投资者有权聘用越南劳动、外国劳动。
投资者有权追加资金,转让资金,分开,合体,改变项目的目标经营,开分支,开代表办公室及从利润再投资。
2.特别鼓励投资领域名单
生产、加工产品出口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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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国内原料加工农产品、林产品(木材除外)、水产品,产品出口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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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各类经济效益高、质量好的新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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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种植和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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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新材料,运用新技术生产信息、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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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高技术工业信息技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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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研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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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处理废品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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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抗生素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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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污染与保护环境,处理废品。
- 按BOT、BTO、BT合同形式投资项目的生产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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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高级钢、合金、彩色金属、珍稀金属及工业用轻质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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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金属加工机,冶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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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电信信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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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电子,生物工艺学零件、附件。
3.鼓励投资领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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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或加工制造,其产品出口在50%以上者;
-大量使用国内原料、物资(占生产成本在30%以上)生产或加工制造,其产品出口在30%以上者;
- 经常使用500名劳工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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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国内原料加工制造农产、林产(国内天然林木除外)及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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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存工业;收获后农作物保存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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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油化工业;兴建和营运输油管、输油气管、仓库及油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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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精密机器设备、安检设备、检验设备、金属及非金属产品的模具;
- 生产中、高电压电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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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先进工业技术生产制造柴油引擎;生产制造属于动力、水力、压力机等机器及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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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汽车零件,摩托车零件;生产制造及装配设备及营建施工车辆;生产制造运输业的技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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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制造货运船和渔船的设备及零件;
- 制造通讯、电信设备;
- 生产电子设备及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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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农林业机械、设备、零件及灌溉设备;
- 生产成衣纺织业机械设备;
- 生产各类杀虫剂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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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各类杀虫剂、植物保护药品及兽医药品,其国内附加价值40%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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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本化学品、精纯化学品、染料及专业性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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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化学工业用洗涤剂、添加物原料;
- 生产特殊水泥、合成材料(COMPOSIT),隔音、隔电、隔热材料、替代木材的人造合成材料、耐火材料,营建用可塑性材料、玻璃纤维等产品;
- 生产各类轻薄建材;
生产纸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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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供工业用的各类蚕丝、纤维制品及特殊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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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外销成衣及鞋类所需的高级原、副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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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供出口货品用的高级包装材料;
- 生产符合国际GMP标准的人体治疗药品、药品原料;
- 改进及发展能源;
- 公共客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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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及改建桥梁、陆路、机场、港口、车站、铁路;
- 兴建水厂及供、排水系统;
- 兴建及经营工业区、加工出口区及高科技园区的基础设施;
4.禁止投资的领域名单。
1.危害国防,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
2.危害越南文化历史遗迹,道德和风俗的项目。
3.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资源和环境的项目。
4.从国外进入越南的有毒废弃物的处理,生产有毒化学品或使用国际条约禁止使用的毒素。
*在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区企业的内外的所得税税率优惠:
a.企业所得税和免税时间
高技术企业:
在工业区之中:比例:10%。免税时间:8年。
出口加工企业:
在工业区之中:比例:10%。免税时间:4年。其后续4年:50%。
出口率达80%以上的企业。
在工业区之中:比例:10%。免税时间:4年。其后续4年:50%。
在工业区之外:比例:10%。免税时间:4年。其后续4年:50%。
出口率在50%以上和80%以下的企业。
在工业区之中:比例:15%。免税时间:2年。其后续3年:50%。
在工业区之外:比例:15%。免税时间:2年。其后续3年:50%。
出口率达50%以下的企业。
在工业区之中:比例:15%。免税时间:2年。
在工业区之外:比例:25%。
其他行业的企业。
在工业区之中:工业区服务企业:比例:20%。免税时间:1年。出口加工区服务企业:比例:15%。免税时间:2年。
在工业区之外:比例25%。
b.利润转出境外税:
在工业区之中:3%。
在工业区之外:
a)利润转出境外税率3%,适用于外商投入法定资金或实施合作经营合同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b)利润转出境外税率5%,适用于外商投入法定资金或实施合作经营合同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
c)利润转出境外税率7%,适用于a、b两点规定的外商投入法定资金或实施合作经营合同金额标准以外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