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法律从2009年7月1日生效给参加医疗保险对象确保权利。
载日: 12/09/2011
医疗保险法律生效后,政府于2009年7月27日发行62/2009/NĐ-CP号议定详细规定及指导实施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接着,卫生部和财政部已发行一系列公文指导实施。在同奈省,实施医疗保险的工作已经获得一定效果,省社会保险和卫生业已经努力在提高病人的治疗质量。
HTML clipboard
省社会保险经理阮玉光先生表示,发展参加医疗保险的对象总被确定是首要的工作。省社会保险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和发行有关实施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
医疗保险的实施任务结果日益获得良好的效果,不仅增加数量而且基金下年总是比上年高。仅在2010年,全省有近14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比2009年增加42万人,收取的金额达8110亿元,比2009年增加4000亿元。2011年上半年,全省有1.406.701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同比去年增加108.270人,收取的金额达3700亿元,比2010年同期增加830亿元。
对于医疗保险医费的结账工作,为了给参加医疗保险对象确保权利,到每一季末省社会保险都转给医疗诊所季节的占应费用。因此,各医疗诊所对组织医疗保险的看病可以主动经费。2010年,全省共300万人进行医疗保险的治疗(比2009年增加12,5%),总结账费用达401.662.590.000元,比2009年增加18%。2011年上半年,全省有1.700人次参加医疗保险的治疗,比2010年增加8%,总结张费用达2500亿元。省社会保险和卫生厅及相关治疗单位经常配合及有效执行。
 |
人民参加医疗保险治疗在同奈医院。 |
2010年和2011上班年同奈省对展开实施医疗保险法律获得可观的结果。其中,宣传、教育提高人民对实施医疗保险的认识和责任的工作,发行保险卡有更改的手续,给人民减少烦恼,及时分发医疗保险费用,同时确保参加医疗保险对象的权利;征收医疗保险明显增加,不仅数量而且资金。
(记者: 妙龄;编译: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