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a) 执行程序:
第一步:按规定准备集全资料并在同奈省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递交资料
第二步:到约时间到同奈省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接受回复资料
接受和回复资料时间:
-早上: 从7点00到11点30
-下午:从13点00到16点30
(除了星期六、星期天和节日之外)
b) 执行方式:在同奈省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直接递交资料。
c) 资料内容及数量:
-资料内容包括:
+接受劳动者实习登记文件(第06号附录颁布附件劳动藏兵和社会部于2007年10月08日制发的21/2007/TT-BLDTBXH号通思,本通思明细指导越南劳动者到国外工作法一些条款和政府于2007年8月01日关于明细规定和指导越南劳动者到国外工作法一些条款的126/2007/ND-CP号议定;
+接受劳动者实习合同副本,翻译成越南文;
+带动劳动者到国外工作符合接受劳动者国家法律的证明文件;
+营业登记证书副本;
+由企业押金的贸易银行制发的押金确认书;
-资料数量01份
d) 处理时间:从收到符合规定资料不超过10(拾)工作天之日起
e) 办理行政手续单位:
-有权限机关决定:桐乃省劳动藏兵与社会厅
-受委托有权限人或机关:桐乃省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直接办理行政手续单位:桐乃省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f) 执行对象:组织
g) 单子格式或呈报表格式:
-接受实习劳动者登记文件(06号附录,劳动藏兵与社会部于2007年10月08日的21/2007/TT-BLDTBXH号通思;
h) 费用:无
i) 办理行政手续的结果:同意书
j)办理行政手续的要求或条件:无
k) 行政手续法理根据:
-越南劳动者按合同到国外工作法;
-政府于2007年8月01日关于明细规定和指导执行越南劳动者按合同到国外工作法的一些条款的126/20007/ND-CP号议定;
-劳动藏兵与社会于2007年10月8日的126/20007/ND-CP号通思,本通思明细指导-越南劳动者按合同到国外工作法一些条款和政府 于2007年8月01日颁布关于明细指导-越南劳动者按合同到国外工作法一些条款的126/20007/ND-CP号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