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a) 执行程序:
第一步:个人按规定准备足够的资料。
第二步:同奈省教育培训厅接受并检查资料
第三步:同奈省教育培训厅制发高中推荐信
接受和回复资料时间:
-早上: 从7点30 到11点30
-下午:从13点00到16点30
(除了星期六、星期天和节日之外)
b) 执行方式:在同奈省教育培训厅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直接递交资料。
c) 资料内容及数量:
-资料内容包括(用越南文):
+留学生父母签名的学习申请单;
+简历
+留学生在越南中学、高中学习学习规定的必要证书副本并要翻译成越南文,要有相当越南毕业证书的毕业确认(要有公证或留学生国家有权限机关的确认)
+学历(正本和翻译本)
+体检证书(留学生国家有权限医疗单位在留学生到越南不超过06个月制发)
+4x6厘米的照片(从递交资料之日起不超过06个月)
+承诺书
-资料数量:02份(01份正本+01份证实副本)
d) 处理时间:在当天之内
e) 办理行政手续单位:
-有权限机关决定:桐乃省教育培训厅
-直接办理行政手续单位:桐乃省教育培训厅
f) 执行对象:个人
g) 单子格式或呈报表格式:无
h) 费用:无
i) 办理行政手续的结果:推荐信
j)办理行政手续的要求或条件:无
k) 行政手续法理根据:
-教育培训部于2011年3月28日关于对中学、高中、多学别学校颁布条例的12/2011/TT-BGDDT号通思;
-政府于2006年8月02日关于明细规定和指导执行教育法一些条款的75/2006/ND-CP号议定;
-政府于2011年05月11日颁布的31/2011/ND-CP号议定,本议定关于修改补充政府于2006年8月02日关于明细规定和指导执行教育法一些条款的75/2006/ND-CP号议定;
-教育培训部于2002年12月25日关于颁布在中学和高中转校规定和接受学生规定的51/2002/QD-BGDDT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