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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ủ tục hành chính 详情

接受高中留学生的手续(第一级)

管辖权,以解决 教育培训厅
订购

说明:a)  执行程序:

第一步:个人按规定准备足够的资料。

第二步:同奈省教育培训厅接受并检查资料

第三步:同奈省教育培训厅制发高中推荐信

接受和回复资料时间:

-早上: 730 1130

-下午:从13001630

(除了星期六、星期天和节日之外)

b) 执行方式:在同奈省教育培训厅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直接递交资料。

c) 资料内容及数量:

-资料内容包括(用越南文):

+留学生父母签名的学习申请单;

+简历

+留学生在越南中学、高中学习学习规定的必要证书副本并要翻译成越南文,要有相当越南毕业证书的毕业确认(要有公证或留学生国家有权限机关的确认)

+学历(正本和翻译本)

+体检证书(留学生国家有权限医疗单位在留学生到越南不超过06个月制发)

+4x6厘米的照片(从递交资料之日起不超过06个月)

+承诺书

-资料数量:02份(01份正本+01份证实副本)

d) 处理时间:在当天之内

e) 办理行政手续单位:

-有权限机关决定:桐乃省教育培训厅

-直接办理行政手续单位:桐乃省教育培训厅

f) 执行对象:个人

g) 单子格式或呈报表格式:

h) 费用:无

i) 办理行政手续的结果:推荐信

j)办理行政手续的要求或条件:无

k) 行政手续法理根据:

-教育培训部于2011328日关于对中学、高中、多学别学校颁布条例的12/2011/TT-BGDDT号通思;

-政府于2006802日关于明细规定和指导执行教育法一些条款的75/2006/ND-CP号议定;

-政府于20110511日颁布的31/2011/ND-CP号议定,本议定关于修改补充政府于2006802日关于明细规定和指导执行教育法一些条款的75/2006/ND-CP号议定;

-教育培训部于20021225日关于颁布在中学和高中转校规定和接受学生规定的51/2002/QD-BGDDT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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