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a) 执行程序:
第一步:业主到计划与投资厅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地址为桐乃省、边和市、清平坊、阮文治路、2号、3楼以听干部指导资料手续。业主按投资法和企业法的规定制定资料。
第二步:在计划与投资厅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递交资料。接受干部填写资料记录并转交给业务部门(投资合作部门处理)
第三步:业务部门处理资料:
-若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将有投资合作部门的回复公文指导给投资者调整补充。
-若资料的内容集全符合规定:投资合作部门制定呈报单和投资确认书草案呈交给经理部门。同奈省人民委员会计划与投资厅经理部门查看给投资者制发投资确认书。
接受和回复资料时间:
-早上: 从7点00 到11点30
-下午:从13点00到16点30(除星期五外)
(除了星期六、星期天和节日之外)
b) 执行方式:在计划与投资厅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递交资料和接受回复,地址为桐乃省、边和市、清平坊、阮文治路、2号、3楼。
-接受干部给投资者投资确认书,投资者签收并退回资料接受单
c) 资料内容及数量:
-资料内容包括:
+企业重新登记/转换单;
+企业条例修改草案符合企业法律规定;
+投资许可证和调整许可证的合法副本;
+若企业有需求调整有关营业登记和投资项目的内容要提供各相关资料;
+100%外资企业、联营企业董事会或外资股份公司股东会的企业转换决定(若企业转换);
+向企业劳动者关于企业转换的通知
+投资许可证和各调整许可证合法副本
若转换有补充新的成员,上述资料还包括: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个人证明资料的副本(新的成员为个人)
+成立决定、营业登记证书、或其他相当资料的副本;代表人的委托决定、身份证、护照或其他个人合法证明(成员为组织)
+若新的成员为外国组织营业登记证书和条例的副本,在递交资料之日不超过03个月 要有登记机关的证实;
+若企业有需求调整有关营业登记和投资项目的内容要提供各相关资料;
-资料数量:03份,其中有一份为正本(若是重新申请项目、企业转换结合调整补充属于审查制发投资确认书项目的投资项目,资料数量为08份,其中有一份正本)
d) 处理时间:
- 15工作天从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收够合法资料之日起(若重新登记);
-30工作天从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收够合法资料之日起(若转换);
- 45工作天从接受和回复资料部门收够合法资料之日起(若若是重新申请项目、企业转换结合调整补充属于审查制发投资确认书项目的投资项目);
e) 办理行政手续单位:
- 受委托或安排的有权限个人单位(若有):同奈省人民委员会
-直接办理行政手续单位:同奈省计划与投资厅
-配合机关:计划与投资部和有关部门、建设厅、资源与环境厅和项目有关部门管理单位、边和市隆庆县级人民委员会、乡(按项目位置)
f) 执行对象:组织
g) 单子格式或呈报表格式:制发投资确认书登记/申请单:(按计划与投资部于2006年10月19日关于执行在越南办理投资手续资料固定格式的1088/2006/QD-BKH号的决定)
h) 费用:无
i) 办理行政手续的结果:确认书
j)办理行政手续的要求或条件:无
k) 行政手续法理根据:
-2005年投资法;
-2005年企业法;
-政府于2009年6月19日颁布关于修改补充基础建设投资一些条款的38/2009/QH12号法律;
-政府于2006年09月21日颁布关于按企业法和投资法规定对外资企业重新登记、转换投资确认书的101/2006/ND-CP号议定;
-政府于2006年09月22日颁布关于明细规定和指导执行投资法一些条款的108/2006/ND-CP号议定;
-政府于2010年04月15日颁布关于企业登记的43/2010/ND-CP号议定;
-计划投资部于2006年10月19日颁布关于投资手续固定格式的1088/2006/QD-BH号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