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同奈省、边和市、光荣坊、番廷冯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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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权限、责任
1.任务
-在战略目标定向基础上,规划省份已批准的卫生发展事业计划并根据省的整体规划以及地方的具体条件,在本地上,卫生所建设卫生事业发展的计划、规划并根据已批准的程序来组织执行。
-配合与相关组织,为人民实现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对于学生、职员、工人、武装力量的健康按专门锻炼,由卫生部指导及参与人民健康照顾、保护活动。
-呈省的人民委员会发行或按审权发行的关于技术、专业规定以及根据国家和卫生部的共同规定的卫生业务,在本地上的执行该规定指引及检查。
-按国家财政机关规定管理及组织实现的经费源。
-关于药物、设备、医疗物资的管理,对于国家、卫生部、省人民委员会已发行的规定、规制、标准、规范、技术经济限额的执行状况指引和检查。
-按省份人民委员会的分级以及国家的规定,管理组织干部、工资劳动、卫生部干部教育训练。
-在本地上的卫生领域中协助省份人民委员会的国家管理、保持纪律、法律。发现在地方的卫生活动管理过程中的发生问题,报告及请教省份人民委员会指导意见。
-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及管理,应用技术科学先进至防病及治疗。
-在本地上协助省的人民委员会管理私人医疗从业。按法规建设及健全属于省的卫生组织、属于行业的群众会。
-执行由省份人民委员会或卫生部交代的其他任务。
-关于本行业的工作充分执行信息制度、向省委、省份人民委员会、卫生部定期和不定期报告。
2. 权限
-按现行规定组织督察、检查卫生行业关于安全卫生、防病、看病、治疗、复建、食品安全卫生、化妆品、药物、医疗装设备、督察政策执行状况及解决诉讼事宜。
-按法律规定发或回收私人医药执照,在本地上组织督察、检查经营生产基础、医疗服务的单位并要求县级卫生单位定期及不定期至所任务的相关问题。
-可参与及组织研究关于科学题材,能应用、通信国内和国际的先进科枝以服务于看病、治病及防病的工作。
-可召集会议与各县、边和市、属于省单位机关、驻本地的中央单位以展开,说明实行关于属于所管理领域的党和国家的主张政策。
-可参与和派属于所职员参与有关所任务和功能的各行、各级。
-按现行公职法令的规定执行鼓励及纪律作业并在得分级审权地盘上针对个人、单位向上级提出成绩鼓励或违反处分。
-可与其他省份及国际组织交流合作关系已在省份人民委员会允许时交流经验发展医疗行业。
-关于专门业务属于所的任务和权限可签核各行、各级的说明、交易文件。
-配合省政权组织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助省份人民委员会管理、规划、培训、培养并利用属于行业的专门干部。
-按法律规定属于医疗领域可组织生产经营及服务。
-按现行规定组织督察、检查卫生行业关于安全卫生、防病、看病、治疗、复建、食品安全卫生、化妆品、药物、医疗装设备、督察政策执行状况及解决诉讼事宜。
3. 责任
-按省份的分工、分级组织实现本行的功能和任务。
-属于本行公职员职管理。
-针对被交代的资产、经费保管并对目的对制度的使用。良好组织实现全部门统计会计体系。
二、组织机构
1.厅领导
2.办公室
3.组织干部处
4.医疗业务处
5.药物业务处
6.财政会计处
7.私人医药从业管理处
8.厅清查
卫生所直接管理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属于下面行业包括:
1.预防卫生中心
2.生育计划化-母子健康保护中心
3.药品及化妆品检验中心
4.健康教育及宣传中心
5.省份多科医院
6.区域中的多科医院
7.古传医学医院
8.专科医院(肺结核、小儿、皮肤病等等)
9.县级、边和市卫生中心
10.医学中专
11.医科检定厅
12.省法医检定
13.AIDS防止常值办公室
14.药品公司
15.贫人治疗资金管理委会
16.疟疾防止中心
17.省牙科中心
18.同奈省工业区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