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银行同奈省分行

载日: 31/12/2013

住所:同奈省边和市30/4路青平坊85-93

联系电话:0613.822513传真:0613.825006

I.      职能、任务与权限

1.     职能

-国际银行同奈省分行是国家银行的附属单位,受国家银行行长的领导与集中统一管理,具有参谋、协助行长对本省的货币与银行业务进行国家管理并受行长委托实施一些中央银行业务。

-国家银行同奈省分行为附属的核算、会计单位,据法律规定具有印章与资产负债表。

2.任务与权限:

-向本省的各个信贷机构及具有银行业务的其他组织进行普及、指导、开展实现国家、国家银行有关货币与银行业务的各种法律文件。

-对本省经济进行综合、统计、研究、分析及预测以给行长参谋并负责任开展行长的指导,在本省实施货币与银行业务政策,在有关银行业务建设与发展本省的经济-社会中给党委、当地政府参谋。

-受行长委托及法律规定实施给本省的各个信贷组织、人民信贷基金、小规模金融机构及具有银行业务的其他组织的银行成立与运营提供与没收许可证的任务。

-受行长委托及法律规定对本省的各个信贷组织的活动实施分割、合并、特殊控制、解散工作。

-受行长委托及法律规定对本省的各个信贷组织的活动实施清查、检查、监督、处罚工作。

-对信贷组织及其他有关的个人组织在执行国家银行有关利率、比价、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各个货币政策工具的规定中进行检查、监督、处罚以实施货币政策及银行业务,有效地为发展本地经济-社会任务服务。

-向本省各个信贷组织及国银库供应支付、基金服务及其他银行业务。

-根据国家银行与法律的规定实施有关外汇国家管理方法与业务。

-当受行长委托时对本省的各个信贷组织实施再融资及贷款支付业务。

-根据国家银行与法律的规定实施有关货币、基金的国家管理方法与业务,确保在本分行的仓库与基金保管的资产、钱及具有价值的文件的安全。

-根据行长及法律的规定实施基层民主、公开资产、财政的规则。

-根据党委及当地政府的要求进行报告、回答质问,根据行长与法律的规定向新闻机构回答有关本省货币与银行业务的问题。根据行长与法律规定对被分配的财政、资产及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进行管理。

-根据分行的权限对本分行实施保安、消防、防止爆炸、防洪、确保安全秩序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工作。

-根据国家银行及法律规定实施通知、报告制度。

-实施由行长交代的其他任务。

II. 组织结构

  1.领导

  2.行政人事处

  3.综合研究与信贷机构管理处

  4.银行检查-监督处

   5.会计-结算处

6.货币-基金处​